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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人物的苦痛 
[ 2007-5-15 17:47:00 | By: 橘子 ]
 
       写人物是我最怕的活,却时常接到类似任务。
       每到这样的时候,我就会开始痛哭流涕:我当初就不应该当记者,如果我不当记者就不用写稿,我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……;每到这样的时候,LG说他就要准备好12分的慈悲心肠安慰一个完全悲伤失控的女人,不知他心里是否也在哀号:我当初就不应该娶一个记者当老婆……。
       今早被领导狂批:这稿实在一般,人物这样写一点也不感人。因为知道批得很对,也不难过。而且我早在写稿时就自己难过了无数遍了,有点麻木了。我只在那心里祈祷:知道我写得差,下次别让我写了,千千万万啊。
       也曾经写过几条还读得下去的人物稿。我回头认真分析,全部可以归为一类,就是个性突出、能在本职工作上玩得特别出彩的人,也就是能把规则玩得很转的人。要是碰上要写一个好人,就是道德水准高尚的人,我就变得完全没辙,稿子往往臭得自己都无法接受自己。
      到底要怎样写好一个好人呢?兄弟姐妹们,有没有好招?唉。


规则类人物稿   

  我最喜欢的一个公诉人

“王牌公诉人”精彩斗智 
 
     幕外音:这是真实的庭审,一群有幸在场旁听的人连连惊呼:“呵,真像看电影大片。”
     背景: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轰动一时的广州“黑帮”第一案,“黑老大”周广龙“领着”众马仔在被告席上排排坐。
     主角: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人冯磊VS被告邹某的辩护人。

第一幕:初次交锋

        2001年,周广龙“黑帮”案第一次开庭。
       庭审中段,被告邹某的辩护人忽然发力,一口气抛出一堆问题,但提问的方式逻辑性不强,言语混乱。记者心里直打鼓:“记都记不住,怎么回答,这不是要浑水摸鱼吗?”
      不想,一个清亮的声音随之响起:“这些问题我来回答,第一是……第七是……”逻辑清晰,有理有据,毫无废话,把所有问题都打了回去。
      那辩护人脸色顿时发窘。

第二幕:睿智再现

       很快,他们又“交上了手”。邹某是“泼硫酸”情节的涉案人员,该辩护人为了给邹某脱罪,提供了两份书面证言,证明邹某不在犯罪现场,和他的亲戚呆在一起。
      冯磊看了看那两份书面证言,复印件上居然写上字迹“填空”,“连内容都不用看,就知道这证据‘不合格’。”
     三下五除二,冯磊就把该证据给“否决”了。
 
第三幕:高潮迭起

      2004年,该案发回广州中院重审,这是第三次开庭。
      事隔三年,邹某的辩护人大概觉得“反攻”的机会到了。他说当时有两个亲戚从外地来找邹某,然后一直和邹某呆在邹家,邹某不可能去“泼硫酸”的犯罪现场。辩护人同时要求两个亲戚出庭作证。
     这对冯磊来说是一次“致命”的“袭击”。
     第一个证人站在了法庭上,气氛开始紧张。在法庭外维持秩序的警察一听法庭波澜起,个个竖起了耳朵。
     冯磊迅速地扫了一遍证人笔录,马上就有了对策:“你从外地到广州,不认识邹某的家,如何同邹某联系?有没有打过邹某的手机?”证人显然没想到公诉人会先问这么个无关紧要的问题:“我,我不太记得了。”冯磊又问:“可证人笔录上你说是坐出租车去找邹某,还打了电话,哪个是事实?”证人一下急了:“哦,啊,想起来了,之前说的是事实。打了。”
     “漏洞”不点自破,因为邹某刚刚辩称手机不在自己手上,证人却说与邹某通过电话,两人之间矛盾凸显。关于“你们在不在一起”的话一句也没问,就戳穿了谎言,精彩!维持秩序的警察忍不住了,纷纷涌进法庭,听冯检察官如何“斗智”。
      第二个证人出来了。冯磊问了同样的问题。这位女士矢口否认,坚持说没和邹某进行过任何联系。冯磊紧接一句“你丈夫说打了电话呀,你们夫妻说得不一样,谁讲的是真话?”女证人马上卡壳了。
     那些“问惯犯罪嫌疑人”的警察们,在旁听席上竖起了大拇指。
     听冯磊站在公诉席“讲演”,真的是一种享受。正气、睿智、机敏、冷静,所有公诉人应有的品质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      过硬的素质使冯磊年轻的身影几乎与广州所有重大刑事案件相联系:连续作案数十次的10人“拍头党”团伙案、枪杀13人埋尸荒野,造成广州出租车司机离奇失踪的陈伟容三人特大杀人抢劫案,荔湾广场持枪抢劫珠宝案,周广龙案,麦国庆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……件件精彩。
     差点认为他是一个完美的公诉人。最近终于找到了他的一个“缺点”:那天在他办公室,看到“王牌公诉人”正苦恼,原来他刚接了个案子,有20多个被告人,全是一个村的,全部同姓,他破天荒地第一次不能马上记住所有被告姓名,然后不用看卷宗像演电影一样让案情刻在脑袋里。
 
我最欢的一名刑警

珠海刑警邓万龙:“你把孩子放了,我来当人质”
     “你把孩子放了,我来当人质。”去年,这一句话,让珠海市的一名刑警邓万龙“名扬四海”。
      十年刑警生涯,这不过是邓万龙工作的一个小片段。
      昨日,再次走近邓万龙,走进他更多的“片段”,触摸这位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真实的心灵世界。
 
他的“悔”
他的记忆都落在破案的不足
 
        和邓万龙面对面,很迅速地就“掉”进了他的各类破案经历里。没办法,实在是精彩———
        话说两年前,一对情侣被钝器击杀,尸体藏在水湾头的一片岩石堆里。案犯还猖狂到拨“110”声称对此事负责,“有本事就来抓我吧!”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初查那是一个拾破烂的“垃圾佬”,邓万龙和弟兄们把作息调整到与案犯一致,凌晨两点出门,走访了近300人,终于找到一位与案犯居住过的“同行”,一举在深圳莲花山挖出了案犯。原来案发当晚,案犯喝了酒,在海边大岩石下睡觉,嫌弃拍拖的情侣吵到他,竟怒下杀手。
     每说起一个案件,邓万龙的沉醉很有感染力。可更让人感动的是,他的记忆最后都落在了侦破这个案件存在的不足。“那个垃圾佬居然是案发当晚徒步离开珠海,走了三天走到广州,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,还在所有的车站码头布控,教训啊。”
     主动说起自己刚当警察时的一个错误,邓万龙甚至用了“不可饶恕”这个词。那是珠海一家著名娱乐场所经理家的灭门惨案,当时他循线索在广州带回了一个破案的关键人物:罪犯的女朋友。半路上,他下车接电话,那女子乘机逃走了。“整个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。”从那以后,邓万龙再不允许自己有一丁点的疏忽。
      串起他一个个的“后悔”,串出了他对刑警事业无比深沉的爱。

他的“怕”
刀移到他脖子上他松了口气

    “你害怕过吗?”
     这样询问一位久经沙场的刑警似乎很不礼貌。可邓万龙说:“我害怕过。”
     就在前两天,他带着一帮兄弟去抓捕一伙入室抢劫的案犯。案犯开始不开门,警察进去后,案犯就把电闸关了,四周漆黑的一刹那,邓万龙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“怕”:不好,弟兄们可能会有危险。
     他说,一帮兄弟一起出生入死,已经建立了很深的感情,“因为工作关系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比家人还多。”他时时都能感受到兄弟间的默契:他扑倒一个案犯,马上就有兄弟给案犯戴上手铐,他冲进一片危险,有人迅速叮嘱各种状况……邓万龙这样形容:“非常舒服,非常温暖。”
       就在去年“5·18”劫持人质案,他第一次上车与歹徒谈判时,刀紧紧地贴着孩童幼嫩的脖子,邓万龙也在“怕”,万一自己说错一句话触怒歹徒,一个如花的生命可能就会消失。当刀移到他脖子上时,他反而松了口气。“车的后面,全是警察。我不怕了,很有那种豪气的感觉。”
        当他平安走下那辆车时,他给自己没有到现场的“战友”拨了个电话:“我回来了,我活着回来了。”
      几句淡淡的“怕”与“不怕”,勾勒了一个铁骨柔情的邓万龙。
 
他的“爱”
重要的日子别忘准备好礼物

       邓万龙家,三代都是警察。受老辈们的影响,他从小就立志当一名人民警察。谁都知道,当刑警很累。“最长的时候,连续四五个月都在加班。”
       邓万龙很实在,“要说没有怨言是假的,可我记得有一位公安局长在电视访谈里讲过一句话,我们就是用一辈子干别人三辈子的活,值得。”
      说起家人,一米八大个子的邓万龙还是有点腼腆。“平时做得不好,不加班时就尽量减少社交活动,重要的日子,生日啊,结婚纪念日啊,尽量别忘,准备好一份礼物。”他也不是粗心的人,他会用他的方式表达他的爱。
     邓的妻子于杰说,她最害怕一种情况:“刑警队突然集合,取枪,抓人”,那个晚上她是不用睡了。不过,她心里还是暖暖的,因为丈夫这么多年都有默契:“只要是突然行动,行动完毕,无论多晚,都会给个电话家里。”
      丈夫是个工作狂,他偶尔正常上下班,于杰还会不习惯。“他要是几天不加班,突然加次班,回来居然跟我说‘我好久没加班了,好舒服啊’。”丈夫随口的话让她知道,他热爱着他的工作。
      于杰有时心疼的是婆婆,“他母亲要是听到儿子今晚回家吃饭,激动得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,因为太难得了。”
  
 
 
 
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8-6-30 1:13:00 | By: sdgf(游客) ]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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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8-1-14 10:32:00 | By: xwg301 ]
 
xwg301记者也是人不是机器,有七情六欲很正常,职业操守与人性良知之间的冲突,就是对记者个人挥之不去的日夜煎莪。感谢你的艰险劳动,使市民看到了真相!
 
 
 
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12-31 11:44:00 | By: www.shoesshop.biz(游客) ]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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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8-19 20:50:00 | By: 哇哇(游客) ]
 
哇哇(游客)为什么只有部分记者开了blog,有些为什么不开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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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e on
[ 2007-8-19 20:45:00 | By: 哇哇(游客) ]
 
哇哇(游客)呵呵,林洁前辈说得好

一向都喜欢看你的报道,你写得不错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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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6-18 17:04:00 | By: 广东人(游客) ]
 
广东人(游客)看了羊城晚报各个记者的博客,都有一些人在挑拨离间,真的是无语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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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2 13:35:00 | By: 游客(游客) ]
 
游客(游客)“莫非这位仁兄欲鼓动记者或媒体去违反宣传纪律不成?”
呵呵,呵呵,呵呵呵——
老默的文革笔法确实是相当犀利啊!这造文字狱的功夫,简直出神入化了!
本游客不过与其争辩了几句,就成了“鼓动”,就和“纪律”相关了。如果再争论下去,那恐怕就成了“煽动”,就得和“法律”相关了!
罢了罢了,如此上纲上线妖魔化一普通读者,其心真黑!

另,被尔等一众媒体妖魔化的赵丽华,人家写的诗,一百首里是有两首不成样子,不过剩下那些,估计老默你们也看不懂,欣赏不了。哎,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。

游客评——文学青年做不了,也只好去做愤怒青年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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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2 11:52:00 | By: 默客(游客) ]
 
默客(游客)
以下引用游客(游客)在2007-5-21 23:17:00发表的评论:
既然老默也参与进来了,那还真有个问题值得辩论——
记者首先应该是文学青年,还是愤怒青年?
光是发发牢骚,骂骂安全敌人,就能做一个好记者也太简单了吧?
(所谓安全敌人,是指那些一贯被记者指责及妖魔化的的老师、医生、城管、政府新闻发言人,当然,现在也包括了法院、公安等等,但很明显,不包括具体的法院负责人、公安负责人,尤其是本地的。)


我总觉得这样论法,是有问题的。

为什么记者非得在文学青年、愤怒青年之间选其一呢,或者说,为何非要与文学青年或愤怒青年扯上关系呢?

何况,文学青年是啥标准?我写了几句赵丽华式的诗,就可将自己或别人归入文学青年乎?我看未必吧。

同样,愤怒青年也没标准可言,完全存乎一念之间。甚至这一念也相差甚远的,比如说,有人以为老默即是我是一个愤怒青年,甚至就是“粪青‘一个,但我自觉是“理性的思考者”(哈哈……),判若云泥呢!

至于好记者,当然不像你说的那样简单,况且,你口中所说的这个“发发牢骚,骂安全敌人”,谁会认为是“好记者”的标准?——除非这个人是……(省略若干字)的。

至于说到媒体或记者“妖魔化”某一行业、某一类人,某一权力部门,个别的断章取义、不全面或许存在,但从根本上来说,所谓的妖魔化很可能是“倒果为因”的说法。

再至于,骂不骂具体的部门负责人,特别是,能不能、敢不敢骂本地的部门负责人,这涉及到宣传纪律和言论空间的敏感问题,这似乎不是媒体、记者所能控制左右的。莫非这位仁兄欲鼓动记者或媒体去违反宣传纪律不成?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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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1 23:17:00 | By: 游客(游客) ]
 
游客(游客)既然老默也参与进来了,那还真有个问题值得辩论——
记者首先应该是文学青年,还是愤怒青年?
光是发发牢骚,骂骂安全敌人,就能做一个好记者也太简单了吧?
(所谓安全敌人,是指那些一贯被记者指责及妖魔化的的老师、医生、城管、政府新闻发言人,当然,现在也包括了法院、公安等等,但很明显,不包括具体的法院负责人、公安负责人,尤其是本地的。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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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1 21:40:00 | By: 默客(游客) ]
 
默客(游客)这怎么跟文学青年联系上了呢?

在我眼中的通稿,不是说写得好不好的问题,而是在某些时候,那种口气,那种角度,那种心态,让人觉得不爽!

还有那些官员讲话的语气,甚至跟普通老百姓做秀聊几句的时候,也让人难以接受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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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1 19:52:00 | By: 游客(游客) ]
 
游客(游客)首先,记者是不是和那些可以被记者任意侮辱的演艺界朋友一样,属于通过抓取大众眼球获得知名度从而谋得一日三餐的“公众人物”?
第二,羊晚是不是属于国营机构,羊晚记者是不是国营机构聘用人员,是不是也属于受纳税人供养的“国家干部”?
假设上面两点成立,那为什么对羊晚记者的批评就成了“攻击”,成了“无脑思考”?
而且恕我直言,你的这两篇“私稿”水平确实不怎么样,如果不是因为你已经是羊晚的记者,恐怕还真难以在别的报刊上发表。不信你以普通文学青年的身份,向任意一媒体投稿试试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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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21 14:51:00 | By: 说一说(游客) ]
 
说一说(游客)那稿子可比通稿强太多了。加油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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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写人物的苦痛
[ 2007-5-19 8:22:00 | By: 游客(游客) ]
 
游客(游客)唉,如此写作水平,还是选用人家公安局或检察院的通稿算了吧。虽然博主对所谓“通稿”表现出一种“深痛恶绝”的态度,但似乎又写不出比通稿更好的“私稿”,这真是一个矛盾啊?
记者这个职业,并不是脸蛋漂亮就可以当的啊!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哈哈,我本来就不漂亮。还有,您几乎在我每一篇博客都留类似文字,你不是一个就事论事的人,只为了攻击我而来攻击。
而且,我知道自己的稿子比通稿好一点。这点我还有自信,你的攻击对我没有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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